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房贷还款方式及利率

房贷还款方式及利率 问好各位。房贷合同签好还款计划单下来时,方才发现还款方式并非原来和业务经理所达成的等额本金而是等额本息。木已成舟后悔晚矣。当申请更改还款方式时,被告知收入证明中的工资总额不足每月还款总额的二倍(第一个月差五百,半年后即可达标)不可更改(交钱可改)。
   
     此业务经理在签合同之前从未说过工资证明二倍的问题,且我们一直和他说的都是每月固定还款多少再加每月利息。然后请他计算每月还款总额。他没有任何异议。当时问过年利率,告知百分之5.33。但还款计划单上,年利率为百分之6.40。按年利率百分之6.40计算,月利率为千分之5.33。
   
     以上所有行为,没有确凿证据。给他钱可以更改还款方式,但是不想这样解决问题。一切过程更倾向于一个精心策划。请问还有什么途径可以更改还款方式。收入证明可以重新开,并可以达到等额本金偿还方式所要求的数额。谢谢

    合同已经签好,是否可以更换业务经理。另外,此业务经理是否应该承担隐瞒,误导等责任,如果是的话,他将受到什么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上当专业户(北京)
提问时间:2012-10-14 17:18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