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邻里发生口角致使一方有生命危险,可以提出诉讼吗?
邻里发生口角致使一方有生命危险,可以提出诉讼吗? 您好。我奶奶与邻里发生口角,致使我奶奶情绪激动导致蛛网膜下腔出血,幸亏抢救及时,脱离生命危险。当时是因为他家霸占我家田地,我爷爷将他家种的树移植他家的地方,并将一排作为界限的转头同样移至他家地方。后对方在明知道我奶奶长期患有支气管炎的情况下,找到我奶奶并发生口角。警方和镇政府调解,对方一直躲避,不露面。如果要提出诉讼的话,因为当时没有目击证人。但是以上我说的对方都承认。这种情况,请问,可以提出诉讼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58483……(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0-05-20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