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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拿到加班费和终止合同补偿金吗

我拿到加班费和终止合同补偿金吗 我是凤阳县一名邮递员,1997年被凤阳邮政局招聘为邮递员,工作至2012年。(2005年邮政局为了逃避责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关系被转到凤阳县劳动服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期间14年来从未拿过加班费。多次讨要,均被拒绝。理由是我和邮政局没有劳动关系,没有加班费。到劳动服务公司,他们说,你在邮政局上班,,给不给在乎邮政局,和我们没有关系。由于凤阳县邮政局,和凤阳县劳动服务公司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我被迫与其终止合同。并要求补偿14年的加班费和终止合同补偿金。由于邮政局强大的经济实力和政治资源,我的请求在凤阳县劳动局和凤阳县法院均被驳回。(邮政局一位领导猖狂地对我说,我都请他们吃十顿饭了,你请的起吗。我们宁愿在法院花十万,也不会给你一分)
请问我的要给求不合法吗.能得到法律支持吗.我希望有人对我提供帮助,给正义些力量,给法律点尊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刘永久(安徽)
提问时间:2012-10-14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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