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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你们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二零一零年的时候在单位里头是任支部书记工作

律师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你们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二零一零年的时候在单位里头是任支部书记工作 律师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你们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二零一零年的时候在单位里头是任支部书记工作。由于单位有一笔没有被上级领导认可的账目。大约有51万多元上级领导要求我们单位的站长和支部书记还有会计三个人。按照不同的比例分担着51万。我分到的账目是89000上级领导当时有这个口头承诺。允许用土地加收款来偿还这个债务。要求我们在分担书上签字。领导说不签字,谁就下岗。签了字,可用土地价收款来处理。于是我就在认账书上签了字。后来单位的会计在没有得到我的授权后就给我把账给还了。从2010年至今会计从来没有找我要过一分钱。我俩之间也没有任何的债务纠纷2017年上级领导要求我把钱还给会计。我没有同意,在去年的4月26号就被上级领导给免职了请问一下律师?我该不该把钱还给会计。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双鸭山)
提问时间:2018-01-03 18: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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