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作期间被人打伤
工作期间被人打伤 张某在酒吧上班,工作期间刘某与客人王某发生争执,刘某被王某等人打了,最后酒吧工作人员与王某等人打起了群架。张某也被打了,而且伤得最重,被王某捅了一刀。背部被刺穿,法医鉴定为轻伤。王某逃逸,直至十个月后才归案。(王某等人是混混,案件中,酒吧工作人员一方先只是劝架,并无过错)
这一案件共花费医疗费一万元,因抓不到王某,张某的医疗费由酒吧垫付。
另:刘某的手机被对方打坏,新机价格一千八百元,才购买一个月。
王某归案后,其家属找张某协商私了。因担心王某报复,李同意调解。王某须向张某同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一万四千元。(虽然有些低,但张某也只好认了。王某在派出所,检查院都托了关系。)
现有如下几个问题:
1、因医疗费由酒吧垫付,一万四千元的赔偿,张某实际只能拿到四千元不到,垫付的部分酒吧要求张某分文不少得交给酒吧。问一下,工作期间发生的刑事案件,算不算工伤?这部分钱要不要分文不少得交给酒吧?如果算工伤,张某可获得多少赔偿?(大概数额就行了。)
2、王某与张某协商时,口头承诺,刘某被打坏的手机不负责赔偿。可是,手机已经彻底报费,当时酒吧与向刘某象征性地补偿了七百元。如果王某执意不肯赔偿,应当如何处理?因为酒吧一方、张某与王某都不想把事件闹大,似乎只能就此算了。
3、王某此案属于刑事案件,大家都知道,轻伤一类可大可小,主要看处理人的态度,而且王某有后台。王某会不会判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天天好(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5-20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