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本人女 2008年在没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与人结婚 2009年
本人女 2008年在没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与人结婚 2009年 本人女 2008年在没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与人结婚 2009年诞下一女 并再次怀孕 南方父母把我从家中赶出来 我回了娘家 在娘家诞下腹中胎儿 期间两个小孩未上户 2014年我把两个小孩户口落户在我娘家户口上 男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上了户口
现在男方想要要回小孩 以户口重复为由要注销我这边的户口 这么多年 小孩一直由我抚养 也在我这里上学 男方从未尽过抚养义务 而且对方在什么也没有的情况下把户口上了 我这边派出所给我讲男方户口上在前面 要强行注销我这边的户口 然后把小孩接过去上学 间接的把孩子要过去 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想请一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相逢如歌(重庆-酉阳)
提问时间:2018-01-03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