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二手房买卖纠纷
二手房买卖纠纷 你好,我于8月7日通过中介迎灿地产与房东签订长春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已将中介费、贷款代办费及税费计1万元全额交付给迎灿地产,并交付房东定金2仟元整。房子户主是房东的女儿,但该合同是房东代签的。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房东一直都不能提供办理贷款所需要的材料,房子一直不能办贷款。房东也不说不卖该房屋,就是以种种理由(说在外地回不来,说该房屋之前是贷款买的,贷款现在没有钱还清,需要等她将该房屋贷款还清)却没有准确时间。合同中未标明办理日期,其中有一个条款写着“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合同办理手续或不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等(含贷款所需相关材料)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期顺利履行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对方支付房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这种情况如果要起诉我应该起诉中介公司还是房东?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呢?
2、如果她一直这么拖着,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这份合同是否还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anma……(吉林)
提问时间:2012-10-13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