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教专家有关租房合同纠纷的问题
请教专家有关租房合同纠纷的问题 请问房屋租赁合同上所有的条款,一旦租借者签字同意,就具有法律效益吗?一旦租借者有所违反,就得承受条款上的相应处罚是吗?
房屋出租合同上的条款有没有什么规定?我的房东在租借合同上面有一条规定是:租借必须满一年,未满一年者必须负责找到续租的人,如果没有找到就扣留所有押金(1000元),请问合同上的内容是可以由出租者自由定的吗?当时因为急着找房子住,所以就同意签订合同了。
如今由于工作关系要搬离,未满一年,而且没有按时找到续租人,房东扣留了押金,请问相关专家,是不是我的这1000元押金就要不回来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odoyl……(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2-10-13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