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干了七年多,现在因家里有事需辞工。我交辞工书已到30天,但车间主任不让走,要求我做到放假
不拖欠工资 可以走人
你好,合同期限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离职,不需要单位同意或批准; 如果有争议,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