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男方作为法人和人一起开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欠外债无法偿还

男方作为法人和人一起开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欠外债无法偿还 男方作为法人和人一起开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欠外债无法偿还,公司的实际投入资金未达注册资金数额,按法律得用个人资产去补足到注册资金数额。请问男方的家庭共有资产也受到牵连吗?男方名下个人资产是和妻子共有的自住房产(房子公证过男方占15%份额),现妻子想将房产全部转移至自己名下,然后离婚,这样可行吗?如果不行,女方将房子出售,出售的钱现金转移,这样可行吗?以上问题,麻烦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下,哪种方法可行。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7-12-30 11:4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