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我名李玲住长沙农村,2007年嫁柳卅市,后离婚于2010年迂于原籍变成非农

我名李玲住长沙农村,2007年嫁柳卅市,后离婚于2010年迂于原籍变成非农 我名李玲住长沙农村,2007年嫁柳卅市,后离婚于2010年迂于原籍变成非农,现三村合一,原队长讲我还有田,我农转非前名下无村集体分承包地,那么转非后且沒做退耕处理时土地权益还在名下吧。象这种情況,我还能有土地权益吗?注,我没有工作,更没有享受过国家待遇,就是户口本上有个(非)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7-12-30 00:05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