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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因公司上市新三板,领导层为了激励核心员工,发起了公司内部认购股权

去年因公司上市新三板,领导层为了激励核心员工,发起了公司内部认购股权 去年因公司上市新三板,领导层为了激励核心员工,发起了公司内部认购股权,我花钱买了点股权,当时签了一个股权补充协议,其中有一条:如在3年内主动离职公司要处罚金额=月薪工资✖️工作年限,现我想辞职,可我算了一下要赔大好几万,请问这个协议受法律保护吗?若辞职打官司我能胜诉吗?到底会赔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7-12-29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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