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有三个儿子,生前把房子赠与二儿子,其他二个儿子各有一处房
不能在挣了
这是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的
依法没有权利
法律上是没有权利的
您好!先确定房屋是夫妻双方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老人只能处分个人部分的房产
赠与有效,其他继承人有义务配合二儿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属于老人生前基于赠与合同所负的的债务,清偿债务之后剩余的个人财产属于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你好,首先要确定老人的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是其个人财产那其他二人没有权利要求;如是夫妻共同财产,那老人只能处理自己那一半的财产,对另一半的财产,其他二人是有权利争取的。
您好,一般是不能在争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