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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上体育课期间三个小孩由于追赶碰撞导致其中一个小孩手骨折
五年级上体育课期间三个小孩由于追赶碰撞导致其中一个小孩手骨折 五年级上体育课期间三个小孩由于追赶碰撞导致其中一个小孩手骨折,现在对方家长要求我们其他两方家长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用共计5500元,请问这个钱该我们两方家长全部承担吗?学校有没有责任。是不是也得承担一部分费用?对方家长要求的误工费120一天按30天计算合理吗?小孩子实际住院10天。医药费共花费1185元。请求得到帮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夏沫 (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7-12-28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