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五年级上体育课期间三个小孩由于追赶碰撞导致其中一个小孩手骨折

五年级上体育课期间三个小孩由于追赶碰撞导致其中一个小孩手骨折 五年级上体育课期间三个小孩由于追赶碰撞导致其中一个小孩手骨折,现在对方家长要求我们其他两方家长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用共计5500元,请问这个钱该我们两方家长全部承担吗?学校有没有责任。是不是也得承担一部分费用?对方家长要求的误工费120一天按30天计算合理吗?小孩子实际住院10天。医药费共花费1185元。请求得到帮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夏沫   (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7-12-28 10:27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