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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有个亲戚是做小区门卫,没有跟小区的管理方签合同

我有个亲戚是做小区门卫,没有跟小区的管理方签合同 我有个亲戚是做小区门卫,没有跟小区的管理方签合同,管理方也没有向我亲戚发放任何工资,工资所得为亲戚自己收的小区停车费和卫生费和晚间开门费等。
现我亲戚因身体原因晚上守夜另外请了个人帮忙晚间开门,请的那个人的工资为每晚的开门费,比如住户晚上关大门后回来就要给开门费。开门费的多少不定。另外我亲戚每个月还要补贴那个人四百元钱。
问题1:如果请的那个人晚间因为他自身的原因或者外部因素造成疾病,或者人身伤害,或者身故的,我那亲戚要赔偿吗?
问题2:我亲戚可否跟请的那个人写个协议,注明我亲戚并没有向请的那个人补助任何金钱,发生意外与我亲戚无关。请的那个人的工资收入即为每晚收的开门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盖章。甚至去公证。这样的话出了意外我亲戚还用不用赔偿呢?(但实际上我亲戚还是要发给那个人400元每月。)
问题3:我亲戚要如何才能避免请的那个人出现意外后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RINIT……(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10-12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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