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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家爱人去北汽幻速温州4S店看了一款车,然后是以贷款方式买的

今天下午我家爱人去北汽幻速温州4S店看了一款车,然后是以贷款方式买的 今天下午我家爱人去北汽幻速温州4S店看了一款车,然后是以贷款方式买的,合同也签了,但是晚上回家我大概看了一下合同,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啊,有2份合同都不是北汽幻速4S店的合同,而是名为:凯枫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的一份(融资租赁套系合同),另外一份是抵押合同,我想问一下,我们是去买车的,怎么就成了租车了,而且合同上面的条款是对我们一点利益都没有的,他们还要装GPS系统,就连买的保险受益人都是他们,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还需要去买吗?直接去租车过来,不省事吗?这样的合同合法吗?这样的我能退吗,不要了,今天下午刚签的具有法律作用吗?我问我老公合同看过没有,他说根本没看就被忽悠的签了,说是首付便宜,月供低,利息低,这个合同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7-12-27 21: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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