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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型精神病是否有完全刑事责任?

偏执型精神病是否有完全刑事责任? 我老公有平日里经常对我有猜疑,可我觉得他不正常,有病,我们经常吵架,也一直分居,几个月前,老公因口舌之争,也人动手,最终演变成对方轻伤,我老公轻微伤的后果,对方先动手打的我老公,我们自始至终认为我老公属正当防卫,住院后,医生诊断我老公为偏执型精神病,而且县残联也为我老公颁发了精神残疾证,可司法鉴定却鉴定为我老公有完全刑事能力,我怀疑司法鉴定的准确性,我们该怎么办,我老公现在已经被关押在看守所里37天了,而且我第一时间委托了律师,可为什么律师不能在第一时间去和当事人(我老公)见面呢?说只有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才可以律师介入,申请的取保候审资料,当时直接负责案件的边防派出所也不给向上级提交,这里面是否有违规呢?那这37天,我不是白请律师了吗?我们是否可以再申请重新做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2013-0……(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2-10-12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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