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廉租住房补贴
廉租住房补贴 大约3年前,我父亲(户主)申请廉租住房补贴,每个月500元。我父亲家为一室一厅的产权房屋,有4个户口在里面,分别为我父亲、我本人、父亲的再婚对象以及他们的女儿,而实际居住在其中的只有他们三人,我由于各种原因,从小一直与我母亲居住在一起(父母在我7岁时离异,当时我被判给父亲,户口也在父亲那边,本人今年已27岁)。据我后来所知,父亲的廉租房申请是有作假嫌疑的,因为申请必须有在外租赁的合同,而此合同其实是我父亲找了个亲戚帮的忙,实际并未在亲戚那边有任何租房。我工作后每个月都会给我母亲一些生活费,因为是母女,所以尽管借住在我母亲这边,但我们从来没有签过任何形式的租房合同。而我父亲拿到的租房补贴也从来没有给过我一分钱。我个人认为,实际上在外租房的人是我,而我的母亲就是我的房东,因此那笔租房补贴应该是全额给我母亲的,以作为我在我居住的代价。请问律师我要求这几年来的住房补贴全都给我,是否可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inkje……(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2-10-11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