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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被追尾了,已认定对方全责,可汽车租赁公司还要向我索误工费和折旧费,合理吗?

租车被追尾了,已认定对方全责,可汽车租赁公司还要向我索误工费和折旧费,合理吗? 国庆长假向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回家,在高速不幸被追尾了,交警已认定对方全责我无责任。可汽车租赁公司还要向我索要误工费(日租金*维修天数)和折旧费(维修费*30%),请问这合理吗?我需要付这钱吗?
另外,事故时,租赁公司的老板强调我千万不要说是租来的车(估计是没有合法经营的吧);还有时候发现所签合同的公司名称和营业地点的公司名称不一致。这样和租车公司签的协议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ewis……(福建)
提问时间:2012-10-11 13:1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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