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干传销了 但是我介绍的人还在干 天天找我要钱
如果你在传销中做的级别很高的话,比如A级或B级,可能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现在你离开了那个组织,受害人基于什么向你索要钱,可以考虑建议他报案,否则对你人身造成伤害的话,你可以诉讼解决,或刑事立案。
建议报警处理。
介绍他人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
——属于违法行为,视你传销代理几级来确定你的量刑。
属违法行为
报警吧,找你要钱的人的损失是违法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你如果没有得到钱,就跟对方说清楚,并提供线索,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他得到欠款的上层组织者的责任。
二0一0年五月七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