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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收购站收购摩托车

废品收购站收购摩托车 我是经营废品收购站的,有一天有一个人到我店里问我收不收摩托车,我就200元收了那摩托车并对那人的身份和摩托车登记了。过几天公安局的人找到我说我没有权利收购摩托车,那摩托车是被盗物品。请问我并不知道那辆摩托车是被盗物品收购,还有我都登记了。公安机关有权利处罚我吗?他们法律依据是什么?怎么处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延边收购站(吉林-延边)
提问时间:2012-10-11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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