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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可否要回多交的险金、病假工资和得到补偿吗?

我可否要回多交的险金、病假工资和得到补偿吗? 1.2005年单位同意我外出打工,但令我交足个人和企业两部分四险一金,
2.2009年我工作30年了,身体有病按单位可以内退但单位不给办理,
3.2009年10月单位通知我上班,在上了3个月后我因身体有病在家休息,还开了病假条,单位收了3个月的假条还查看了病历记录,后来就拒收我的病假证明,期间没有发给我任何病假工资,由于单位长期不收我的病假证明,我后来没有再开病假条,但我只保留了一年的病假条和病历记录.期间因无比病假工资及治病和生活需要我在外间断断打工, 后来单位没超过两年无通知和警告的情况下于2011年8月将我解除.(理由是严重违纪,合同期已满)
4.我1996年签了1次10年合同至今没有签,单位通知我上班后也没有签.
我已上诉到劳动仲裁,可一年了没有判下来,好象很难很难.
我可否要回前述中四险一金企业部分交的钱.,  我可以要回病假工资和得到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漫步人生zy……(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10-11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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