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你好!我和老板签了工资协议,这算劳动合同吗?年初的时候口头说底薪是3000加百分之3个点的提成

你好!我和老板签了工资协议,这算劳动合同吗?年初的时候口头说底薪是3000加百分之3个点的提成 你好!我和老板签了工资协议,这算劳动合同吗?年初的时候口头说底薪是3000加百分之3个点的提成,今年10月的时候,又签了一张协议,是工资协议,底薪2000加绩效1000加百分之3个点提成,绩效是每个月要完40000元业绩,就有1000元绩效奖,如果完成30000,就是完成了绩效的4分之3,绩效奖就是1000元的3/4,底薪是每个月发给我3000了,现在辞职了,提成不给我结,说要按照2000底薪绩效1000加百分之3个点提成,我做的业绩,说我没有服务好,找借口不算给我,劳动局说提成他们是不管的,他们只管工资,我这样,该要怎么做?我是她店里的业务员,以前我做的那些单子,只有导购和客户在上面签字,我没有签字,现在就是我跑进来的单子,她们不承认,说这都是她们自己接下来的。我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7-12-23 17: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