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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派出所报案的案底,能不能作为物证之一?

派出所报案的案底,能不能作为物证之一? 起因于一时争吵,之后受到对方的语言侮辱和一些行为上、语言上的恐吓,我到派出所报了案;因为没有受到实质的伤害,派出所只留了案底。。。请问如果以后受到对方蓄意的身体伤害,到派出所报案的案底,能不能作为物证之一提供给法庭?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modi……(云南-德宏)
提问时间:2012-10-11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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