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关于网络诈骗提供作案工具的判罚及取保候审问题。
关于网络诈骗提供作案工具的判罚及取保候审问题。 朋友B找朋友A要支付宝账号为B进行资金周转使用,于是A将支付宝账号密码给了B,B用完一段时间后还给了A,一年后,公安局找到A说A提供作案工具(支付宝账号)给B进行网络诈骗使用,诈骗金额好像50万以下。A提供的支付宝账号往来金额好像是5万以内。因为B当时用了N个支付宝账号进行转账只用,A提供账号的只是众多账号中的一个。现在A被公安局取保候审。A在2年前玩过3M资金盘,后钱亏损。把账号给B只知道B是拿来玩资金盘转往来账用,并不知道B是用来诈骗。
AB是同一个地方,B在外地被抓,A在本地被传唤,该事件会在外地审理。警察说届时A也会过去B所在的城市接受审理。
请问,这会造成什么后果,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会坐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line……(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7-12-23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