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母亲欠债,子女成为第二被告合理吗?
母亲欠债,子女成为第二被告合理吗? 我母亲回老家上坟,意外失火,烧毁山林,造成近30万元的经济损失。母亲一直与我一起生活。我也不在失火现场。现在法院将我列为第二被告。
问题一:法院将我列为第二被告,请问合理吗?
问题二:我母亲有独立刑事民事责任能力,我不是她的监护人。现在共同居住的房子是我买的,现在我已经结婚。我母亲退休工资不高,身患高血压、冠心病,一只眼睛失明,她也没有存款什么的,跟我在一起只是为了方便照顾她。怎么界定哪些是共同财产呢?我的存款是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eo_ri……(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2-10-10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