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男方出的首付,房屋购买合同写女方名字,之后一直由男方还贷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婚前的部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举证是关键
一般平分
你好,如你所述之情况,但是如果你不能举证证明你所述,一般是均分。
人证可以,只是在证据上效力相对不高
你好!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无法要求分割。至于以后的房产产权问题,需结合房产证的登记情况等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