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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女方婚前对男方隐瞒有精神分裂症,离婚法律有什么规定吗?

女方婚前对男方隐瞒有精神分裂症,离婚法律有什么规定吗? 2012年二月由女方父母介绍和男主结婚,2012年十月女方毛病发作,后据了解女方曾在2011年十月精神分裂症住院二个月,请问这种婚姻能算无效婚姻吗?男方如果提出离婚法律上有没有什么相关规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花瓣雨Z(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10-1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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