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94年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向商户集资做农贸市场,商户的收据是集资商品房

94年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向商户集资做农贸市场,商户的收据是集资商品房 94年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向商户集资做农贸市场,商户的收据是集资商品房,没有注明是农贸市场集资商品房,现在国家政府对新建农贸市场有政策补贴,每平米500元,所以,政府又新征耕地做新农贸市场,我们旧市场的商户因而将失去门面出租或者自用的商业利益,请问是否可以要求政府补偿??或者我们重新拆建此商品房(房屋征收款由政府出面补贴或者谈判,我们商户不出钱???(我们那边的集体土地原村民不论是谁新建都会跑来重新要钱,国税和乡医院拆旧建新都村民被征收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7-12-22 10: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