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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1月份订购了一辆车,当时承诺12月20日交车,可到期后商家通知没有车,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我11月份订购了一辆车,当时承诺12月20日交车,可到期后商家通知没有车,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我11月份订购了一辆车,当时承诺12月20日交车,可到期后商家通知没有车,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当时签订的购车合同里,写的“付款确认定金:5000元”,但是在收据上写的是“确认订单5000元整”,而且合同里还写了“双方约定:在甲方确认收到预订金后,此订单开始生效,乙方所缴纳的预订金可作为购车款的一部分处理,因乙方原因要求取消订单,甲方不予接受,预订金不予退还。如因非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履行订购内容,车辆订购订单解除,甲方退还乙方缴纳的预订金,且对乙方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他们在合同里一会用“定金”,一会又用“预订金”前后说法不一,这样我能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定金”的规则进行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虫虫(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7-12-22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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