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在江苏扬州宝应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事故时间在上班时间

在江苏扬州宝应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事故时间在上班时间 在江苏扬州宝应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事故时间在上班时间,公司有工伤险,对方有车险,目前已经走了对方车险,赔了修车钱跟部分医疗费,基本上可以确定10级伤残,我是继续走对方车险还是走工伤,两者冲突么,如果不冲突,在对方车险赔付后工伤险还能赔一些什么项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安康(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7-12-21 22: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