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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合伙开了个酒吧共投资四十万,工商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分过利润

我和别人合伙开了个酒吧共投资四十万,工商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分过利润 我和别人合伙开了个酒吧共投资四十万,工商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分过利润,后来因有人闹事经大家共同商量暂停营业,暂停营业期间大家商量干脆把酒吧转让给别人,但价格没有确定,一段时间以后合伙负责人在未经我们商量的情况下以一十六万元私自转让他人,在我们的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了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行,但现在他一个把它低价转让了,我们认为他转让价格过低可以起诉他赔偿我们四十万和一十六万之间的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7-12-21 13:38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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