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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人

电动车撞人 前几天,我同事骑电动车撞倒一个人,那个人就手上有点擦破皮,头撞了地面一下,当时让她去医院检查她不去,过后就各走各的,现在三天过去了,她找到我同事说头晕要求去医院进行全身检查,请问她这要求合理吗,当时没事过后找麻烦我们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yy201……(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2-10-10 20:0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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