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闫律师我的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被扣了法律规定最多能扣多长时
详询交警部门
你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38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44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一般25日会出事故认定书,如不服涉及复核或者诉讼保全时间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