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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我是2009年12月离婚的,当时没考虑那么多离婚时把唯一的财产房子的产权给了孩子,孩子给了他父亲,他父亲是公务员,我没职业也没什么生活来源。现在孩子的父亲已经有了新的女友。经协商我没作了补充协议给孩子的房产归我。不过是等孩子满18岁后才去变更。[孩子同意后]补充协议有孩子父亲的签字,还有手印,我想这样的协议以后办理房产的时候有法律效力吗?谢谢了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115124……(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0-05-18 21:03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新律师
2010-05-18 21:14
房子的产权已经给了孩子所有,属于孩子的财产,协议约定将孩子的财产处分给你所有,当然无效!
除非等孩子成年后同意房子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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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章律师
2010-05-18 21:22
应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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