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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住房”在法律上有没有具体的定义?

“住房”在法律上有没有具体的定义? 请问“住房”在法律上有没有准确的定义? 是指有产权的房屋呢,还是所有能住人的房屋??
本人除宅基地上的老房子外无任何产权的房产,长年在外租赁房屋打工,法院却判决我在外租房属于有住房性质,根据广西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修正》中的第四十条(二)在工作单位或者其他地点已有住房的;我认为“已有住房”是指有产权的住房,法院判我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不给予我拆迁安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创意之源(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10-09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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