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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起诉的问题

起诉的问题 张某 刘某 陈某是朋友关系。张某向刘某借款10万元,未写借条,后来不还款被起诉,也不再承认是借款,还找人做假证捏造其他经济关系,结果因无借条败诉,法院没有认定是借款,说是还的钱。判决前,陈某表示认可张某向刘某借款的事,愿意替张某还款,给刘某写了还款承诺书。请问刘某可以向陈某主张权利吗?法院是会尊重双方意愿,还是受案件判决结果影响。法院已认定是还款不是借款,这个还款承诺还有没有效力?重新起诉能胜诉吗?另外,陈某替别人还钱,是算陈某与刘某的经济关系,还是张某与刘某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可爱的思思(北京)
提问时间:2017-12-1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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