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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前政府城市规划,占用了我们的住房修了桥,当时无钱购买住房,政府安置我们租房住,租金很便宜

20多年前政府城市规划,占用了我们的住房修了桥,当时无钱购买住房,政府安置我们租房住,租金很便宜 20多年前政府城市规划,占用了我们的住房修了桥,当时无钱购买住房,政府安置我们租房住,租金很便宜。现在20多年过去了,政府又要把我们租住的地方用于城市拆迁规划,今天晚上工作人员来通知我们二天之内搬家,否则断我们的水电。我们说我们租住的是政府安置的廉租房,工作人员说这个是国资公司的。不是廉租房。还说我父母在乡镇有住房,让我们必须搬走。我们觉得20多年前征用我们住房了,没有赔偿,只给了便宜租房资格,现在又要征用我们租房住宅,是不是应该也给我们安置廉租房呢?我们能否提这样的住房要求?或是能够提出其他帮助需求请政府支持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怀蓉(四川-雅安)
提问时间:2017-12-15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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