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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爱人在2017年1月16日在锦州帝豪斯办理了两张会员卡
我和我爱人在2017年1月16日在锦州帝豪斯办理了两张会员卡 我和我爱人在2017年1月16日在锦州帝豪斯办理了两张会员卡,办卡原因是同事推荐,出于对同事的信任,我们也没有细看协议就签字了。办完以后帮我们免费测了体脂肪骨龄等数据,并且推荐我们聘请私人教练这些,并没有进行其他相关提示。此后我们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未使用会员卡进行健身,期间有帝豪斯的工作人员让我来,但是交谈中也并未提醒我们的健身卡已经开卡了,因为我们是第一次办理健身卡,也不了解相关的规定,我们一直以为健身卡还没有开卡。一直到2017年12月15日,我们想开卡使用,才发现,两张健身卡的有效期到2018年2月19日。将近一年的时间我们都不知道这两张健身卡已经开卡可以使用了,现在来跟健身会所说明的时候健身会所工作人员开始拿协议说事,说当时我们签字了,默认就是开卡了。但是开卡的时候工作人员并未跟我说明已经开卡了,卡已经开始使用了,是要在限期内使用的,我们说协议那么多密密麻麻的小字根本也没注意啊,工作人员说像我们这样的有很多,他们也没办法。我想问这种算不算欺骗消费者,我们该怎么办?钱就这么白白被骗走了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7-12-15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