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意外伤害要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意外伤害要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是在真冰溜冰场陪孩子溜冰(6岁),为了避让一个和我们孩子长不多大的一个孩子摔伤的,造成右腿髌骨粉碎性骨折,在我摔伤后冰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后,冰场的工作人员让我到留下等待救护车的到来,(冰场在7楼)这是我第一点的不理解,在我摔伤的时候我尽量去掩饰自己摔伤的部位,以免影响其他溜冰者,在我上了急救车去医院治疗的时候冰场竟然没有一个工作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出现,在我住院期间,冰场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打电话询问或来看望,这是第二点的不理解,在我出院的1个月以后,他们打来电话说要来看望我,我已经很失望了,现在他们要和我商谈在冰场摔伤的事情,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6岁左右的小孩在冰场溜冰,冰场是不是有义务提醒和监护人陪护或指派专人陪护或发放免费护具,(他们的护具是10圆一套对外租的)。
冰场的门口一个公告牌,上面写的(凡在冰场发生的意外伤害,冰场概不负责)这是不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法,我既然买票了,是不是就构成了买卖合同,他们建议我协商解决,我该怎样和他们协商,请求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半杯苦咖啡(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2-10-08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