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要收回店面,我的装修费、损失费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吗?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要收回店面,我的装修费、损失费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吗? 2010年12月5日我从(二房东)处转让进了个店面,花了4万的转让费(装修费)给二房东,后来直接与大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二年,租金交给大房东,今年10月4日,我打电话交租金时,房东说要房了,给他是弟弟做,(房东6个商铺在一起,就我的装修了)我可以要房东赔偿装修费,(我是做皮鞋专卖的)
帮我看看;谢谢
甲方:XX
乙方:XX
为了使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发展,现对位于上海路的商业门面北2号,现达成以下租赁内容:
一、租房前提条件:室内装修各部由乙自己无偿投资,如果乙方中期(或终期)停业退房,乙方无权拆除室内装修,甲方不给乙方做任何赔偿。
二、年租金定价25000元,两年租金伍万元,计租始于2010年12月5日至2012年12月4日止。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费。
四、取得房屋租用权后,乙方不得将使用权转让他人。
五、租房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乙方是否连续租房提出延期申请,到期后甲方可安排新的租房户。
六、乙方不经过甲方同意,不能随意改变原建设设施现状,轻者由乙方恢复原状,重者甲方可停止该户的房屋租用权,并照价赔偿。
七、乙方应主动投保,在使用中若发生偷盗、失火、漏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并照价赔偿。
八、违约责任:乙方若不能按期交纳房屋租款,每延期一天,必须付给甲方XX元的滞纳金。若甲方中途变更房屋产权或因造成终止合同内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给予赔偿。
九、租赁房屋中的房屋租赁税收和其他所发生的经营税收及一切用费,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如果协商不好,可以上诉吗?急 急 急>庞律师谢谢你帮我看看,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聂洁(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2-10-08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