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今年六月份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现在想将孩子要回。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
今年六月份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现在想将孩子要回。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 09年结婚,10年生一男孩,现已两岁。由于两人性格实在不合,然后我通过法院提出诉讼离婚。但女方答应离婚的条件必须是孩子判给他,而且当时孩子不到两岁,法院也倾向于孩子判给女方,当时迫于无奈我同意了。可现在我父母探望孩子时老遭到冷言冷语~或者拒绝看望孩子,父母非常想念孙子,我想通过法律渠道将孩子再要回,请问法律程序该怎么走?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法律110_……(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2-10-08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