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您好!请问1991年市政府8号令《南京市城市拆迁管理办法》中
您好!请问1991年市政府8号令《南京市城市拆迁管理办法》中 您好!请问1991年市政府8号令《南京市城市拆迁管理办法》中关于职工单位安置面积补差款(国家、单位、个人各三分之一)依据是什么文件?同住人职工单位支付过补差款,根据市政府2002(208)南京市事业机关单位住房货币化实施细则第六条:同住人单位支付过补差款的面积不计入同住人的住房面积。请问三方各负担三分之一的依据是什么?单位支付补差款后同住人的权利和依据是什么?还有什么是住房使用人?什么是被拆迁人?什么是被安置人?什么是被拆迁安置人?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7-12-13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