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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法院离婚调解书因年久卷宗没有了,只有登记大账

90年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法院离婚调解书因年久卷宗没有了,只有登记大账 90年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法院离婚调解书因年久卷宗没有了,只有登记大账,但登记薄上登记的名字和本人名字错了现需要这个调解书,法院依据大账记载出具了证明,但是,大账登记的名字与现在当事人名字差一个字,法院出具了情况说明,因当时法院书写错误,写错了名字。现咨询,由法院内部个人出具的书写错误的证明是否合法,如不合法,应该怎样才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雨中散步(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7-12-13 12: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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