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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北京二本院校大四在校生,在参加今年秋季校园招聘时与对方企业发生了一点冲突

您好,我是一名北京二本院校大四在校生,在参加今年秋季校园招聘时与对方企业发生了一点冲突 您好,我是一名北京二本院校大四在校生,在参加今年秋季校园招聘时与对方企业发生了一点冲突,真诚期待您的宝贵意见。
从网申到终面都通过了,收到了企业邮件形式的offer,但在与企业签约时,企业突然提出集团规定必须为一本以上学生,因此把我拒绝了。
整个招聘过程中,企业并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职位描述也只写明了本科以上,我符合企业对外公布的一切招聘要求。在即将签订offer时企业提出一项之前未说明的条件而把我拒绝,请问我可以向企业提出一定的赔偿要求吗?
Offer的规定中,如签订后我违约需要缴纳5000元的违约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单方面反悔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吗?
非常感谢,静候您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12-1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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