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事故
工伤事故 我小叔在广西某石油公司承包给某防腐公司处理储油罐时摔伤,医治一月,抢救无效死亡。具我了解某防腐公司将该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而且这些架子工人也都没有特殊作业操作证,属于无证上岗。该工地的施工管理人员也没有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发现安全隐患也没有及时叫停或制止,该事件造成3死6伤的较大安全事故。
请问律师;一;该工程那些部门该对事故负责?(如区域安全管理局,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承包施工单位,无资质承包施工个人)
二;这些单位或个人都违反违规现行的那些法律?会承担怎样罚款或追责?
三;住院期间的25万左右的治疗费用,家属亲属的车旅费,误工费是否该由责任方全额承担?
四;当场死亡人员家属和工地方协商解决赔偿金是60万元,我小叔在治疗一个月后死亡,施工方有没有权利不按照以前的赔偿方案进行赔偿?按照现行的国家法律或者广西省的法律,走法律程序的话能赔偿多少?(死者有一子已经成年,上有一70多岁的老母亲。其妻子现在医生确诊患上了精神忧郁症)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广西农民52……(广西)
提问时间:2012-10-06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