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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你好!—58岁(王兴)男子(低智),在外打工下力找钱,除平时将预支的生活费之节余交给妻子而外
王律师你好!—58岁(王兴)男子(低智),在外打工下力找钱,除平时将预支的生活费之节余交给妻子而外 王律师你好!—58岁(王兴)男子(低智),在外打工下力找钱,除平时将预支的生活费之节余交给妻子而外,自己存入个人账户上的钱在不知晓的情况下被继子(王兴46岁到其家庭与其母子组合成家)全数窃完。请问这事有相关法律依据要回自己的钱吗。(其继子也公开不认其继父,母子二人也一年多去外地买房生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綦江)
提问时间:2017-12-10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