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的父/母有权收回分给子女的财产吗
不可以。
第一、找证据(主要是人证)证明当时的赠与财产行为是一种附义务赠与,如今三媳妇不愿赡养老人,可理解为不履行约定义务,可以要求撤销。法律依据如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老三死后遗留的遗产,作为其母亲可以要求依法继承,通过这种途径也可要回少量的财产作为自己的养老费。
你好,已经继承的你爷爷的遗产不可收回。属于你奶奶的部分财产属于赠与,所有权未转移之前一年内可以撤销赠与。是否转移所有权不动产如房子以变更登记为准,动产以交付为准。
你爷爷的部分属于遗产继承,不可撤销。你奶奶的部分现在属于赠与,所有权未转移的情况下,一年内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