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平安普惠借了10万元,本金已经还了,但利息还要还9万,我不还可以吗?这样就是高利贷,利息太高了
还上本金再付20%后不用再还了,以后远离此类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