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逆行电动车与公交车下车乘客碰撞

逆行电动车与公交车下车乘客碰撞 昨天晚上6.20左右,我乘坐公交车从后门正常下车时,没注意逆行来的电动车和电动车发生碰撞。我因躲避即时只受了点轻伤,但电动车驾驶员受伤较重。事后伤者自己提出不用120就医,我就和伤者坐出租车上医院就医。伤者家属赶到医院后报警,交警定则,我违反了《交通管理条例》62条给我说的是我观察不当有一部分责任。不是逆行就是全责吗?请问这样的定则是合理的么?(我没签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8809……(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7-12-07 19:4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